為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進一步加快促進我縣農村電子商務示范縣建設,決定開展電子商務示范鎮、示范村創建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總體要求
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鎮、示范村,是指重視電子商務發展,健全電子商務的領導機構和管理機制,有一定數量的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電商服務企業,電子商務產業鏈比較完整,特色鮮明、潛力較大,電子商務交易額增長明顯,對全縣電子商務具有示范和帶動效應的鎮、村。
二、工作目標
2022年,開始認定核審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鎮、示范村,電子商務示范鎮、示范村創建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取自主申報和縣內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到2022年底,在全縣范圍培育2家以上電子商務示范鎮、培育5家以上電子商務示范村,發揮示范鎮、村在擴大消費、健全產業鏈等方面的示范作用,通過示范帶動,引領我縣電子商務創新發展。
三、申報材料
(一)由鎮街名義提出的申請文件;
(二)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鎮、示范村申報表;
(三)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鎮、村創建方案;
(四)與申報條件相符合的有關佐證材料,包括機構設置文件、政策文件、示范鎮(村)建設資料以及相關配套產業發展情況的佐證資料。
以上申報資料必須實事求是,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申報和認定資格。
四、認定程序
(一)按照標準申報。各鎮街積極申報創建電子商務示范鎮、示范村,并嚴格按照創建標準評選示范鎮、示范村,按規定的時限向盱眙縣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推薦上報材料。
(二)組織實地評審。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領導小組依據創建標準進行實地調研、評審,擬定初步名單,并提請盱眙縣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三)政府網站公示。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鎮、示范村審定后,縣商務局將在部門網站進行公示7天,無異議后正式確定。
五、授牌獎勵
(一)授牌。縣政府發文通報授示范鎮、村,授予“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鎮(村)”牌匾。
(二)獎勵。按照每年的實際銷售額,進行分等級獎勵。扶持銷售我縣本地農特產品的鎮街。
1.對于創建“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鎮”成功的鎮街一次性給予發生在上年度及本年度農村電商相關固定資產、產品推廣等補貼10萬元。
2.對于創建“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村”成功的行政村一次性給予發生在上年度及本年度農村電商相關固定資產、產品推廣、站點運營等補貼8萬元。
3.對創建成功的電子商務示范鎮、村,每年可安排2名經營管理人員免費參與政府組織的農村電子商務青年精英班培訓及外出電子商務考察。
4.對創建成功的電子商務示范鎮、村內企業、合作社等,由縣商務局推薦免費參與省內外電商產銷活動,并進一步加大轄區內電商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力度。資金用途不得用于網絡交易平臺、樓堂館所建設、征地拆遷、購買流量、人員經費等經常性開支以及提取工作經費等,不得重復支持。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電子商務示范縣鎮、示范村創建工作,把電子商務示范鎮、示范村創建工作作為引導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有力抓手,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指定專人負責,確保創建工作有序推進。
(二)嚴格申報標準。要按照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嚴格申報程序,對鎮、村上報的相關材料要嚴格把關,嚴格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推薦上報。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加強對創建工作的檢查督導,認真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加大宣傳力度,為示范創建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附則。當年度發生嚴重侵權、欺詐、商業賄賂或較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電子商務網鎮、村,取消享受獎勵政策的資格。
七、申報時間要求
1.申報時間: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2.評審階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
3.確認名單:2022年12月中下旬
附件: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鎮、示范村創建標準
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鎮、示范村創建標準
一、示范范圍
我縣電商產業聚集度較高、規模較大、成長性較好,具有較強示范帶動作用的鎮街;從事農村電子商務的企業、網店相對集中或本縣范圍從事農村電子商務戶(個體戶)較多的行政村。
二、創建條件
(一)“示范鎮街”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重視電商工作,領導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落實;農村電商管理體系完備,有具體措施、扶持政策或規范性管理文件;轄區內上年度及本年度有市場主體進行農村電商相關資產投資。
2.有電商龍頭企業;功能較完善的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覆蓋率不低于50%,其中,主要服務于農產品上行的村級電商服務站點不低于50%;上年度或本年度轄區內通過第三方平臺或自建開設的活躍網店不少于50家。
3.轄區內電子商務主業發展特色鮮明,電商生態圈發展良好,電子商務產業鏈比較完備,有創新的典型成功案例。
4.轄區內以本地農特產品銷售為主的電子商務年交易額達超100萬元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戶等經營主體不少于10個。
(二)“示范村”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建有村級服務站并正常運營,有服務站專職人員,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電子商務發展工作,積極參加我縣各類電商培訓;轄區內上年度及本年度有市場主體進行農村電商相關資產投資。
2.有代表性電商企業、合作社或電商創業帶頭人、電商主播。
3.本村內電子商務年銷售額達到50萬元及以上;本村活躍網店數量達到5個及以上。
備注:以上申報資料須實事求是,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申報和認定資格。
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創建工作方案
為了加大電子商務推廣應用力度,通過示范帶動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縣政府決定開展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創建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義
電子商務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在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流通現代化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已成為提振內需、擴大消費、促進就業的重要途徑之一,成為帶動第一產業,提升第二產業、變革第三產業的新型經濟形態。開展電子商務示范創建工作,發揮典型企業的示范引導作用,將有利于促進我縣電子商務快速健康規范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22年,開始認定核審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力爭到2022年底,在全縣范圍培育10家以上縣級電子商務應用示范骨干企業,發揮示范企業在創新經營模式、擴大盱眙特產營銷等方面的示范作用,通過示范企業的帶動,推動流通模式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
三、主要任務
(一)創建示范企業
充分調動全縣企業積極性,共同參與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創建,形成工作合力。遴選確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后,由縣商務局發文公布。縣商務局對示范企業實行動態管理,跟蹤評估,對不再符合示范標準的及時予以淘汰。
(二)加強引導示范
加大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宣傳力度,發揮其在模式創新、開拓市場、規范經營等方面的示范引導作用,推廣應用電子商務開拓市場、提升效益的成功經驗,帶動傳統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電子商務應用領域,提升電子商務市場規模。
(三)優化發展環境
以示范創建工作為突破口,健全支撐體系,研究制定和不斷完善支持政策,鼓勵部門出臺促進本縣區電子商務發展的配套措施;以示范工作為依托,建立電子商務應用情況跟蹤評估與統計分析工作機制。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創建規范。制定《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創建標準》(詳見附件1),明確示范企業的范圍、標準、條件、組織機構和程序,以及示范企業的管理制度等。
(二)組織申報和評審。根據《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創建規范》,做好示范企業推薦工作。商務局組織相關部門或委托專業機構依據規范對申報企業資料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對有關內容進行現場調研,提出評估意見,擬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名單。
(三)網站公示。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審定后,由縣商務局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7天,無異議后正式確定。
五、申報材料
(一)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申報表;
(二)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創建工作方案;
(三)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涉及行政許可類商品和服務的經營批準證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經審計的會計年報及其他證明材料等。
以上申請資料必須實事求是,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申請和認定資格。
六、授牌獎勵
(一)授牌。由縣商務局授予“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 牌匾,并在一定范圍內宣傳報道。
(二)獎勵。對創建成功的縣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給予一定的獎勵。
1.縣商務局代表電子商務領導小組對電子商務企業授予“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稱號,頒發獎牌和證書。
2.對創建成功的縣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按照未來12個月內在電商、直播、供應鏈等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網絡品牌宣傳費用,根據發票等憑證給予不超過30%的資金獎補,總額不超過10萬元。
2.入選單位及個人優先推薦申報縣、省、國家電子商務類項目;“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優先推薦評選省、國家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免費參加由盱眙縣政府部門組織的各種農產品采購、博覽會等展會及產銷對接活動。
3.公共服務中心將在評選活動后,對入圍的電子商務示范企業信息進行匯編,優先納入盱眙縣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名單,進行整體宣傳推廣并享受公共服務中心其他支持服務。
4.入圍單位在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創業孵化區項目啟動后,將享受優先入駐權及其它優惠權利。
5.所有入選的網商,由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報請縣商務局審核批準后授權使用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網紅打卡店”電子版參選標志及名稱等官方認證,用于店鋪宣傳。
6.所有報名參選的企業主體,都將優先對接快遞服務商,獲得盱眙縣快遞企業大客戶攬收價格。
7.所有報名參選的網(微)商/電商服務站,公司LOGO和形象標牌,都將有機會在盱眙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抖音號,今日頭條、新華網等新媒體、盱眙縣融媒體中心、報紙等傳統媒體上得到免費展示。
8.凡報名參與評選活動入圍者,可免費享受盱眙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組織實施的戶外廣告宣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把創建電子商務示范企業作為引導電子商務健康規范有序發展的重要舉措,由縣商務局具體負責創建工作,明確職責任務,確保示范工作有序推進。
(二)嚴格把握標準。要按照《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創建規范》的具體標準,嚴把質量關,使認定的示范企業能夠真正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三)強化政策扶持。要積極出臺扶持政策,加大對示范企業的支持力度,打造區域性電子商務龍頭企業,推動本區域電子商務產業快速發展。
(四)做好總結宣傳。加強對示范工作的研究,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大力宣傳典型企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對示范企業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和問題,應及時向縣商務局反饋。
八、申報時間要求
1.申報時間: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2.評審階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
3.確認名單:2022年12月中下旬
附件: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創建標準
盱眙縣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創建標準
一、示范范圍
申報企業為在盱眙縣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屬于下列示范類型之一,經營電子商務相關業務(控股公司與其下屬子公司就同一經營范圍,不得同時申報)。
二、示范類型
(一)網絡零售類:面向終端消費者,通過互聯網或移動通信網開展零售業務的企業。
(二)網絡批發類:面向企業通過互聯網或移動通信網開展批發業務的企業。
(三)電商服務類:面向企業或消費者提供電子商務服務(含跨境電子商務服務)的企業,包括兩個子類型:一是平臺型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為企業或個人開展網絡零售、網絡批發或生活服務業務提供電子商務平臺的企業;二是支撐型電子商務服務企業。面向企業或個體經營者提供網絡商鋪代理運營、營銷推廣服務、數據服務、信用服務、咨詢服務、培訓服務、電商物流服務、電商金融服務等支撐類電商服務的企業。
(四)生活服務類: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或自建網站,面向企業或個人消費者提供餐飲、住宿、休閑娛樂、家政服務等業務的商戶類企業。
(五)跨境電商類:企業經營產品或面對的消費者在中國境外,并通過電子商務手段實現交易的企業。
(六)綜合類:面向企業或個人消費者,同時提供上述兩種以上服務類型的綜合型電子商務企業。
(七)創新類:面向企業、個人經營者或消費者提供互聯網金融、遠程教育、醫療、交通、娛樂等服務的創新型電子商務企業。
三、創建標準
(一)通用標準
1.企業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符合《電子商務模式規范(SB/T10518-2009)》和《網絡交易服務規范(SB/T10519-2009)》等行業標準,合法經營。
2.企業通過互聯網從事涉及行政許可類商品和服務經營的,須按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經營批準證書。
3.企業經營的獨立網站或網店須開設2年以上并運行穩定,如是獨立網站須已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已通過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電子商務企業近2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記錄。
4.以銷售當地特色產品為主,對當地農民增收促進作用明顯的電子商務企業優先考慮。
(二)分類標準
1.創建網絡零售類示范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年電子商務銷售額在300萬元以上;
(2)企業員工總數在5人以上;
(3)企業在營銷方式、商品質量保障、客戶管理、物流配送、售后服務等方面具有特色。
2.創建網絡批發類示范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利用互聯網促成交易規模在1000萬元以上;
(2)企業員工總數在10人以上;
(3)企業在網絡渠道開拓、營銷推廣、交易模式創新、服務保障等方面具有特色。
3.創建電子商務服務類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平臺型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年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上或所運營平臺交易額1000萬元以上,企業員工總數在10人以上,在賣家審核、產品審核、平臺交易規則、交易雙方權益保障、知識產權保護、糾紛和違規處理等方面具有特色;
(2)支撐型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年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上,企業員工總數5人以上,在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體系、關鍵技術等方面具有特色。
4.創建網絡化生活服務類示范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年營業收入在200萬元以上;
(2)企業員工總數在5人以上;
(3)企業在商業模式、營銷策略、服務區域等方面具有特色。具有全網銷售方案,進行線上線下整合,建立一站式全產業鏈服務體系,打造地域名片,提供安全高品質電商產品。
5.創建跨境電子商務在線交易類示范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在線銷售額200萬美元以上或所經營平臺在線交易額1000萬美元以上;
(2)企業員工總數在5人以上;
(3)企業在營銷方式、服務保障、商品或交易雙方審核、跨境支付、跨境物流服務等方面具有特色。
6.創建綜合類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應列明所包含的分類示范類型(至少兩項以上),滿足相應的分類標準要求。
7.創建創新型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年營業收入增速超過10%,所經營網站流量年增速超過20%;
(2)企業員工總數在5人以上;
(3)企業在運營模式、服務群體、關鍵技術等方面具有創新性。
8.參選企業稅收需每年達5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