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和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問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領導要求,我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和旅游廳、信訪局等8家單位共同制定了《關于設立政策窗口期 加快推進城市燃氣管道更新改造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今年,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和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問題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省全力推進城市燃氣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省委信長星書記,許昆林省長、馬欣常務副省長、夏心旻副省長分別作出批示,并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相關工作。5月1日,省安委會印發了《江蘇省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省實施方案》),明確存量和增量老化等“帶病運行”燃氣管道要在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更新改造,其中,存量任務今年底前全面開工,明年6月底前提前完成,涉及重大隱患的要立即整治。
由于老舊燃氣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改造項目涉及的關聯審批手續多、時限長,3月29日,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專項治理工作時,明確要求“各部門在辦理燃氣管道更新改造關聯審批手續、收取費用時要加強協同配合”。8月30日,夏心旻副省長專題研究推進專項治理工作,要求針對已摸排的更新改造任務,盡快制訂窗口期政策,確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務。
二、主要內容
《通知》內容主要包括支持范圍、支持政策和工作要求三個方面。
關于支持范圍,對已納入《2022-2025年江蘇省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存量項目,以及按照《省實施方案》要求摸排評估的增量項目,依法依規給予“綠色通道”支持。
關于支持政策,從項目立項、規劃、環評、文保、設計、施工、安監等環節給予10項具體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在立項、規劃、環評等方面可批量集中辦理報建、打捆進行評估,簡化穩評手續辦理方式,壓減文物保護意見辦理時長。在設計方面,優化施工圖審查方式,可以組織專家進行圖紙會審,并將專家論證意見作為施工圖審查結論。在施工方面,減免城市道路挖掘修復懲罰性費用和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綠地相關費用;優化占道施工并聯審批;給予重大隱患破路搶修、城市橋梁和隧道保護范圍內小型項目施工審批簡化辦理支持,事后限期補辦手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強化建筑紅線內燃氣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進戶表前管道改造項目工程安監。此外,給予位于中心城區、交通流量大等特殊路段的項目夜間施工時間保障。
關于工作要求,明確《通知》政策窗口期限與《省實施方案》治理任務完成時限保持一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底。同時,明確各地可根據行政權力事項行使層級和實際需要,細化制訂本地區窗口期政策,支持范圍和有效期應當與本《通知》保持一致;其他城市地下管線的更新改造各地可以參照本《通知》支持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