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
原《淮河河橋及龍王山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于2020年7月10日進行了備案。為進一步提高盱眙縣政府對盱眙縣淮河河橋及龍王山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和完善盱眙縣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應急預案體系,確保人民群眾的飲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試行)》等相關文件要求對預案進行修訂。
二、修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指南(試行)》《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南(試行)》《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淮安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盱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水源地實際情況修訂本預案。
三、目標任務
(一)加強淮河河橋及龍王山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內的環境安全隱患排查,逐步完善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監控預警體系,提高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保障公眾飲用水及生命財產安全。
(二)強化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采取準確、有效的應對措施,形成分級響應、分類指揮、綜合協調的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體系。
(三)做好應對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思想準備、物資準備和技術準備,加強應急培訓演練,充分整合現有環境應急救援力量和監控預警網絡,發揮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的作用,實現一專多能。
四、主要內容
新修訂的《盱眙縣淮河河橋及龍王山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4年版)》由八個部分組成,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總則。明確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對預案銜接、事件分級等進行說明。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明確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明確專家組的職責以及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三)應急響應。提出各有關部門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監測監控的主要措施。明確預警分級劃分標準、各級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的流程、預警行動、預警支持系統等內容。規范信息報送與通報的內容、程序和時限、報送形式等具體要求。明確環境應急監測方案具體內容、污染源排查對象及處置措施。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將應急響應分為四級,細化不同級別突發環境事件的響應主體及處置方案。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和程序。
(四)后期處置。提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及時開展善后工作,包括后期防控、善后處置及應急過程評價等。
(五)應急保障。提出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與資金、應急技術、應急通訊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以滿足應急需求。
(六)監督管理。淮安市盱眙生態環境局協同縣水務局、水務公司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鎮政府要廣泛開展公眾環境應急宣傳與教育,縣應急指揮部要落實日常培訓計劃,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并提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的獎懲措施。
(七)附則。對專業名詞術語進行解釋,對預案制定、管理與更新、預案解釋部門、以上及以下含義、預案實施時間進行規定。
(八)附件。設置固定源、流動源、非點源、水華等突發環境事件情景及應急處置措施專章,并明確淮河河橋水源地、龍王山水庫水源地應急調度措施。匯總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信息、應急指揮機構信息、應急專家庫信息、相關部門及單位信息及應急物資儲備情況,并附盱眙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表的表格。
五、解決問題
本預案修訂主要解決原《淮河河橋及龍王山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隨著政策更新和部門調整等出現的與上位預案銜接不足、部門職責不明晰等問題。通過本次修訂,提升對淮河河橋水源地、龍王山水庫水源地(供水期間)的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監控預警、應急處置、善后處置、應急保障等,強化各部門應急聯動,保障供水安全。
六、修訂說明
本次預案主要修訂內容:(一)更新事件分級條件、本預案適用范圍、預案銜接內容;(二)更新完善應急組織機構組成及其職責;(三)梳理完善應急預案章節排序,將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和應急小組小節內容調整至第二章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四)核實更新相關應急措施牽頭部門;(五)補充完善附件。
本次預案修訂有利于提高淮河河橋及龍王山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監控預警和應急響應能力,加強各級政府、政府和各部門之間的應急聯動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有序、高效、科學、妥善處理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公眾供水安全。